京都小说网 > 玄幻小说 > 重生:我在修仙界大杀四方 > 第一百零七章弑神弓
“林凡!我看你怎么抵挡!”李泰州面露狠色,他对这一击很有信心,就算是普通的元婴巅峰修士都挡不住!更何况一个小小的元婴四层的林凡呢林凡如临大敌,立马将九转霸体开到了极限,随后也是朝着李泰州一剑斩出!“破剑!”一声龙吟响起,李泰州这一剑也就挥出来了,这剑气势非常得足,本身龙就是万兽之王!再配上剑气的凌厉!这一剑的威力绝对不小!外界!正在观战的李天嘴角微微上扬,这一剑他知道威力,这一道秘境,可以说已经是元婴期修士使用的巅峰!按照常理来说,一个元婴期修士是不可能使用出地级上品武技的!正常来说,元婴期修士通常会使用地级下品武技,除非是那种有着天赋加持的修士,可以面前使用地级中品武技外。而像李泰州这种天生第二种灵体,使用出地级上品武技都是手到擒来的!“天龙宗的弟子都这么强悍了吗居然凭借元婴巅峰的修为,就能使用地级上品武技!”“只能说天龙宗的气运太好了!真的像是有神龙加持一样!居然让天龙宗宗主之子天生第二种灵体!”“哎!任由其发展下去的话,我们这些一流势力又会被天龙宗给打压!龙傲天也满脸愁容,原本开始事态发展正合他的心意,不过李泰州所展现出来的实力让他落下的心,再次悬了起来!两道剑气相撞,顿时发出了巨大的声响。所散发出来的气浪直接将旁边正在对打的弟子给吹飞了!“噗!”林凡一口鲜血喷出,单膝跪在地上,自己的破剑勉强将那地级上品武技给挡住了。不过那些许的波动还是让他身体受到了不小的创伤。两者境界相差太多了,这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!足足差了五层境界啊!这种战斗在整个修仙界历史上都是没有出现的!但是现在都没有人关心这个,他们关心的是林凡到底坚不坚持得住!大皇子透过投影石,也为林凡捏了一把汗,他都有点懵逼了,看着眼前这个架势,林凡输只是时间的问题!“小子!我都说了!你不可能赢的!”林凡起身,擦干了嘴角的血迹,笑道:“就这么点伤害你没有吃饭吗”李泰州一愣,随后不屑一笑,道:“我看你这张嘴还能硬到什么时候!”话音刚落,李泰州又朝着林凡一剑砍去,几乎是瞬间,林凡就抽剑抵挡。“叮叮叮........!”只是几个呼吸间,两人身形就交战了数百个回合,不过随着时间推移,林凡身上已经出现了大大小小不少的剑痕!李泰州的攻势愈发强悍,林凡被一道道剑招打得节节败退,稍不留神就会被砍上一剑。“林凡!这就是你我之间的差距!老子可是天选之子!怎么可能是你这种凡夫俗子可以比得上的!”李泰州的嘲笑在他挥剑的同时响起。林凡没有怒意,他在找最佳的攻击时机!现在不是动怒的时候!成大器者不拘小节!“死吧!秘境:神魔降世!”李泰州一剑将林凡给震飞后,直接用剑在虚空中画着印记,刹那间一道白色光圈从其身后出现。李泰州越打越是惊心,林凡虽然招招都是落入下风,但是他像一块狗皮膏药一样,一直粘着他!李泰州趁着和林凡交手空隙发现他们这边没有了他的制裁,大皇子那队人马杀得可是不可开交!所以说,李泰州急了,只能释放大招将林凡先行斩于马下,然后再去自己的队伍帮忙!林凡咧嘴一笑,他等的就是这个时候!“麒麟!”林凡怒吼一声,四只神兽冲天而起,随后融合成了一只霸气侧漏的麒麟,两只兽眸蔑视着李泰州!“破剑!”“荡剑!”“两剑合一!”两道剑影拔地而起,眨眼间就融合成了一柄散发着恐怖剑气的剑影,剑影上光滑如玉,没有一丝杂质!“杀!”林凡和李泰州两人同时怒吼,这一招融合着两人的全部实力!也是两人的最强一击!界外!看戏的大佬都沸腾了!“这天龙宗宗主之子居然还会天龙宗的不传秘境!神魔降世!”“他这个儿子当真天赋异禀!只能说这第二种先天灵体真的是太恐怖了!”他们这群大佬都明白,之所以天龙宗可以一跃成为最强一流势力,全都是靠着他们这本秘技!百年前,天龙宗宗主探寻秘境,便在一处秘境传承里面找到了这个秘境,神魔降世!天龙宗就是靠着这本秘技,刚好那个时候又是青玄宗正式衰败的时候,所以说天龙宗才会一跃而上,登顶顶流势力!龙傲天也是捏了一把汗,早知道就把他们青玄宗的秘境一剑斩苍穹传给林凡了。当时他怕林凡这种没有先天灵体的修士,目前元婴期还是驾驭不住这种消耗强大的秘技的!所以说就没有传给林凡!没有想到,此次就是因为他的一个想法错误,就可能导致林凡落败!元婴期最强的两者武技对拼,一时间整个秘境都在剧烈地摇晃!这个秘境所能承受的攻击只是限制在神游境修士之下,此时两者所施展的武技很明显已经超过了元婴期!“遭了!秘境可能承受不住这两人的攻击!”大皇子一惊,他没有想到这两人已经到底这种实力了,以元婴期比肩神游境强者!此时,天龙宗的大长老已经双眼通红,他找到了杀害他儿子的凶手了!就是眼前此人!林凡!“砰!”一阵巨大的震动后,林凡率先扛不住了,直接被这巨大的冲击力给震飞出去。李泰州趁机而上,想要一剑毙命!可是,他居然看到了林凡嘴角扬起了一抹怪异的笑容!“故弄玄虚!”李泰州完全没有放在心上,他现在太自负了!觉得林凡就是一只他可以随便捏死的蚂蚁一般!“九转霸体第三层!弑神弓”..7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