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都小说网 > 玄幻小说 > 重生:我在修仙界大杀四方 > 第一百零五章众矢之重
“全体弟子原地休息!”林凡下达命令,接下来他该思考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办。大皇子昨晚秘密派信,想要杀掉李泰州,必须用神魂攻击才能把李泰州杀掉。因为灵体状态就相当于神魂出窍一般,只要是动用神魂的力量,现实中的修士就会轻则痴傻,重则灰飞烟灭。还给了他一枚散发着血红色的针,这针可以发出一道神魂攻击,不过必须在灵体最虚弱的时候使用。要不然做不到一击必杀,到时候得不偿失,而且大皇子说了,必须是要把李泰州杀掉之后才能保住他,如果没有杀掉,那么就任由他自生自灭!想到这里,林凡只觉得一股无力感袭来,还是自己太弱了,现在只能任由别人摆布!所以说,他必须好好计划一下,如果真的是到了那一步,他又该怎么办。“哈哈哈!青玄宗!我总算是找到你们了!”突然,一阵带着嘲讽的笑声响起。青玄宗众人整装待发,纷纷摆出战斗的姿势,时刻准备出手。林凡也是祭出宝剑,看着周围道:“不知道是哪个宗门来找我们青玄宗”林凡话音刚落,一伙人就出现了,为首那人肩膀上扛着一柄开山大斧头。林凡目光一凝,此人正是那天打擂那名光头大汉!“兄弟!这么巧啊,又见面了!”林凡淡然说道:“如果你们想来抢旗帜的话,就尽管来,如果你们不想的,我也会抢你们的!”光头大汉一愣,道:“你可要想好啊,兄弟!那天我没有发挥我的全部实力!而且我这里还有两名元婴巅峰强者!”林凡淡然一笑,道:“话不多说!来吧!”光头大汉咧嘴一笑,道:“兄弟们,上!我们抢旗帜!”林凡率先发起进攻,脚下生分,只是瞬间就出现在光头大汉的面前。大汉一惊,这速度比之前还要快!“叮!”林凡一剑砍在光头大汉的开山斧上,溅起一阵火花。双方修士就在这一瞬间就开始了战斗,不过青玄宗这边明显更胜一筹,毕竟比他们多了一位元婴期修士。林凡不再隐藏实力,九转霸体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启动了,随后又是龙腾,速度达到元婴期的巅峰。大汉越打越心惊,林凡明显比之前强上不少,就连进攻的手法也变得残忍起来。不一会,大汉就坚持不住了,被林凡一剑斩于麾下,他所在的宗门就落荒而逃。外界。众人看着光滑石块所显现的画面,又是一惊,他们惊叹青玄宗的实力,惊叹林凡的实力!宗主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一丝危险,为何就他们青玄宗一直在战斗!界内林凡也同样有这种想法,短短一个时辰不到,就已经出现两波二流势力的弟子了!林凡都有些怀疑他们被人暴露了行踪,但是有可能全是他们的运气不好!不过这个想法一出现,就被他给推翻了,毕竟这场宗门大比是皇室举办地,或许动点手脚也是可能的!“瑞师姐!这样下去不行!我们必须去找大皇子麾下的一流势力!”瑞小苏也察觉到了异常,苦涩一笑,道:“我们现在手握三面旗帜,不管走到哪里都是香饽饽!”叶玲珑道:“公子,我们现在只能靠自己了!”林凡恍然大悟,对啊!现在他已经走入误区了,总想着去找靠山!林凡一改颓废的样子,道:“那就靠我们自己!就算是输!我们也要输得有尊严!”“兄弟们!我们走!”林凡带着青玄宗的众人继续行走,他现在想着是不是要去涉猎一下阵法,如果再遇到这种事情就可以建立一座阵法!外界。李天面色还有些虚弱,道:“三皇子,你这个办法会不会出意外!”三皇子撇了李天一眼,道:“李天,你要明白你的身份!而且我也是不可能出错的!”“现在就是要让这群青玄宗的废物,去打那些二楼势力,把他们的战力消耗得差不多时,你们天龙宗再去捡现成的!”“再去抢些旗帜,扶持你看到的那个宗门!”李天眼中闪过一丝怒火,自己堂堂最强一流的势力宗主,居然被一个元婴期修士指手画脚!如果他不是三皇子的话,他早就一拳给轰成粉碎了!.......“大皇子,这局势对青玄宗好像不利啊!三皇子从中做手脚了!”大皇子面色不好看,他也知道林凡的遭遇了,按照这个势头下去,青玄宗落败是迟早的事情。“给其他一流势力传信!保护青玄宗,必须让他们顺利保住这一流势力!”“是!”那人应了一声后,就行礼离开了。大皇子看着眼前的小型光滑的石头,笑道:“林凡,你能创造奇迹吗”内界的林凡还不知道他已经成为了所有的二楼势力击杀的对象,还在四处找寻其他的二楼势力他想的是先拿到几面旗帜,然后让整个队伍在这秘境中游走,顺便再抢夺几面旗帜。不一会,青玄宗又遇到了一伙人,数量不多,但是林凡能感觉到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势!为首那人抱拳道:“阁下想必是青玄宗的林凡吧!”林凡一愣,道:“何事”“我们收到消息,我们玄雷宗要保护你们青玄宗稳住一流势力!”“大皇子说的吧!”那人点了点头,道:“所以我们必须更在你们身边,林兄不介意吧!”林凡点了点头,道:“那抢到的旗帜怎么分”那人一笑,道:“等你们青玄宗抢到了十面旗帜的时候,接下了的旗帜就是我们玄雷宗的了!”“怎么样”林凡总算是放心了,有这个玄雷宗的加入,他们总算是不会太惧怕天龙宗了!青玄宗的众人也是松了一口气,对他们来说只要是有人加入,对他们来说总算是好的。经过刚刚那几战,他们已经战死了三十几个弟子,可以说是受到了轻微的损伤。“好!帮我谢谢大皇子!”..7..